每年移民美国或前往美国留学的人数以万计,但开启全新生活之前,部分人却因为种种原因,遇到了入境受阻,甚至是遣返回国的情况。究竟海关通关有哪些注意事项?除了遵守法律规定,积极配合当地边检人员工作之外,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妨看看以下入境美国的有关提醒事项~
01
美国签证仅表明允许持有人抵达美国口岸并提出入境申请(Apply for Admission),并不能保证可以进入美国。所有抵达美口岸人员均须接受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执法人员检查,包括入境、海关和农业检查。执法人员依照美国移民法等法规,对外国人进行询问并加以检查,以决定是否允许其入境。
02
初次检查的CBP执法人员通过乘客承运人经“预先乘客信息系统—Advance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APIS”传递的访客信息,依靠“跨部门边检系统—Interagency Border Inspection System,IBIS”,以及现场问询等,决定是否对入境人员进行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也有对一定比例访客进行随机检查的情况。
03
接受二次检查人员将被带到指定区域排队等候,由另一名执法人员检查,包括进一步问询,检查行李、电子设备等。二次检查并不表示当事人一定会有问题,或必定会被拒绝入境,建议配合并保持理性、尊重。执法人员还可能要求开启手机,查阅短信及微信等存储信息,查证当事人的陈述是否属实,入境资料是否与申请签证的资料相符,是否有移民倾向等。
04
遇入境高峰时,二次检查时等候时间可能长达数小时。当事人未经许可通常不得使用手机等与外界联系,可能出现“失联”情况。无论是否被允许入境,当事人在二次检查后通常即可恢复与外界通信,建议亲友耐心等待,当事人在恢复通信后主动联系亲友,报告平安。
05
二次检查后,执法人员通常会做出允许(Admissible)或拒绝入境(Inadmissible)的决定。签字前请注意仔细阅读并确认接受文件内容。被拒绝入境后,通常会进入快速(直接)遣送程序(Expedited Removal)。快速遣送与法庭判决遣返不同,通常不可聘请代理律师,也不可向法庭起诉。当事人签证通常会被注销,一般至少5年内不准入境。如在入境时因刑事原因被扣留,当事人有权要求聘请律师。
06
执法人员也可能向当事人提供自行撤回入境申请(Withdrawal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或继续申请入境两种选择。自行撤回入境申请通常不会留下不良记录,并可在境外重新申请签证后再次申请入境。如继续申请入境而实际上又不符合条件的,在执法人员做出拒绝决定后可直接进入快速遣送程序。
07
被拒绝入境原因通常有未如实申报物品,或携带违禁品, 留学生入境资料不全,或在美实际目的与签证类型不符等。无论是被拒绝入境还是自动撤回入境申请,CBP通常会安排当事人搭乘原机或最近一个航班离境。如没有合适的航班,则可能被送往移民拘押中心。
08
如遇不公正对待,应记下对方工作人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最好能够寻找到证人,以备事后申诉、投诉。
1、申诉
如被拒绝入境或被遣返,可填写并递交 I-212表,申请再次入境,或填写I-601表申请豁免,也可向做出遣送决定的CBP地方办事机构提交书面审查请求和支持性文件。如认为无故被拒绝入出境或延迟登机,或反复被进行二次检查,可按照国土安全部旅客纠正投诉程序(DHS Traveler Redress Inquiry Program, DHS TRIP)申诉纠正。
2、投诉
如认为自身民事权利及自由受到侵犯,可向国土安全部民事权利和自由办公室(Office for Civil Rights and Civil Liberties)投诉。如认为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当或歧视性做法,可在线向美国国土安全部投诉。
3、应诉
如在入境时被扣留进行刑事犯罪调查,可当即要求聘请律师。
09
在执法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联系驻美使领馆。驻美使领馆将根据情况和要求,进一步了解情况或提出交涉,但无法保证一定能进入美国。
本文资料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官网,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