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经合组织OECD(受G20委托)主导的CRS于2014年7月发布,截至2018年8月7日,已达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CRS框架。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也都在今年9月同其他CRS参与国完成第一次信息交换。
△注:截至8月份,中国已与58个国家和地区激活自动交换关系,来源上证报
就在大家以为
富豪们真的要集体“裸奔”的时候
全球金融资本最密集的美国
却不愿意加入CRS“群组”
美国虽然有自己的一套体系——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简称FATCA),但直至目前,美国国内仍旧还没有一部法规支持互换除存款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所以签约国只能非常有限地从美国收到一点点信息。
也因此,在这场全球资产“裸奔”急流中,美国成为大家眼中的“捡漏王”。
但不管怎么说
这场全球围堵的CRS行动
已推动资产进一步透明化
依照CRS规定,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持有存款账户、托管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地区)当局,需要将上述金融资产的相关信息披露给国内监管部门。而非中国税收居民,若在中国境内持有金融资产,相关账户信息同样会被披露给对应的居民国国家。
虽然在这些被交换的信息中不包括不动产,但当下及未来合理规划税务,不能单凭不动产。
当CRS和资产全球配置两股热流相互碰撞,投资者该如何应对?
已移民国外的投资者究竟是哪国的税务居民?不熟悉CRS规定、各国税务政策,不懂得自我界定,势必要在这场CRS风波中被刮得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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