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发布消息,自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赴美签证的申请人以及申请办理美国护照或换发现有美国护照的所有美国公民,申请中提供的照片不得佩戴眼镜。
除申请人出示医疗证明的特殊情况外,例如近期由专业医师签署的手术证明函,使馆则不再接受申请人签证照片以及美国护照头像佩戴眼镜的照片。不符合提交要求的申请将不被受理,申请人将被要求递交一个新的且符合要求的照片,申请方可继续受理。
小编提醒大家,申请美国非移民签证时,需要上传一张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白底照片,以便完成并提交DS-160表。前往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当天,也需要随身携带此照片。去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面谈时,还将进行指纹采集。因政府公务出差的申请人(A-3和G-5签证申请人除外),以及14岁以下或79岁以上的申请人则无须采集指纹。
欢迎拨打全国热线:400-888-4448,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温馨提醒:想在12月9日前赶搭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50万美元现例末班车的朋友,建议尽早联系景鸿顾问,今年赶搭末班车的人数仍不逊往年。
【景鸿集团精选EB-5项目——佛罗里达州特许学校第28期】
广告
免费定制移民方案
全程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