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入籍?这一天你必须在英国境内

更新时间:2015-07-14 18:09    文章字体大小: | |
内容提要:国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签证是指英国境外的公司指派公司高管赴英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所需的签证,对申请人无投资金额要求和创造就业要求。
国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签证是指英国境外的公司指派公司高管赴英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所需的签证,对申请人无投资金额要求和创造就业要求。适合那些总部在英国海外(比如中国),计划发展英国市场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该企业高管在业内也具有相当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最好是经理级以上职位。

该签证采用的是“3+2”的居留卡续签方式,也企业家移民一样。但在登陆英国3年后办理续期申请时,申请人必须一直在为同一所英国海外公司工作,不可以自己创业,也不可以在英国境内转签。而且该英国海外公司的总部,仍在英国境外,并在海外进行交易。

 

想申请入籍?这一天你必须在英国境内

 

申永居:每年离开英国不可以超过180天

英国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签证申请人在英国居留5年后,申请人若申请英国永久居留卡,需满足:每年离开英国不可以超过6个月(180天);具备保障自己的生活、住宿及其它生活需要的能力;通过“生活在英国”的测试(65岁以上或18岁以下可豁免)等条件。成为英国永居居民后,每次离开英国的时间不可以超过连续的2年。

 

入籍前5年的第一天,申请人必须在英国境内

通过英国海外首席代表签证渠道获得英国永居卡的申请人,在申请入籍时,需满足以下条件。特别要注意的细节是,申请人在申请当日计算起的前5年,第一天必须在英国境内。

 

相关入籍条件如下:

◆年龄在18岁以上 ;

◆通过“生活在英国”的测试;

◆申请入籍前的5年内没有违反任何移民条例;

◆在申请当日计算起的过往5年当中,申请人需在英国居住,并在境外逗留的时间不能超过450天;

◆在递交申请前的12个月内,申请人已经获得永居身份,并在境外逗留的累计时间不超过90天;

◆上述5年开始的第一天申请人必须在英国境内。

 

英国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签证申请要求:

◆申请人受雇于一家总部在英国境外的公司(下称母公司);

◆申请人将作为母公司的唯一英国境内代表人,在英国建立唯一全资子公司或者代表处。在英国的代表处或全资子公司必须从事与母公司相同的业务;

◆申请人在母公司任职高管,但不能是母公司的主要股东(所占股份不大于50%);

◆申请人在母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有足够的生活维持金(主申请人:£945,附属申请人:£533/位);

◆英语达到雅思life skill A1级别。

 

★欲了解更多申请细节,敬请联系景鸿顾问或拨打咨询热线400-888-4448!

 

文/景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我”拿到英国居留卡了!没有投资也没有创造就业~
下一篇:英国净移民人数创新高达33万,近9万来自中国

马上预约

免费定制移民方案

全程贴心服务
助您安枕无忧

广州 香港 深圳 北京 温哥华 多伦多 蒙特利尔 澳洲 希腊

广州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14楼

电话:(020)8396—3844 传真:(020)3888—0964

香港公司:中国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17楼

电话:(852)2369—1844 传真:(852)2369—2301

深圳公司: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翼22楼

电话:(0755)8246—3844 传真:(0755)8246—3664

北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5楼

电话:(010)8587—8244 传真:(010)8587—8277

温哥华(北美洲总部)公司: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列治文三号路4000号时代广场六楼#6205-6230

电话:(604)304—8844 传真:(604)304—2844

多伦多公司:57 Hoseyhill Crescent Toronto, ON Canada M1S 2X3

电话:(416)569—9084 传真:(416)754—3009

蒙特利尔公司:14 Du Cygne, Gatineau, Quebec Canada J9A 2Z7

电话:(613)222—3769 传真:(819)772—8886

澳洲公司:Suite 406, Level 1 39 Kingsway Glen Waverley VIC 3150

电话:61-3-96779500 传真:61-3-96212080

希腊公司:Voulis 14, 10563, Syntagma, Athens

电话:+30 2102208688

Copyright © 广州景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08123121号| 粤公境准字[2012]009号 | 粤公境准字[2012]036号 | 京公境准字[2009]0003号
未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 sitemap地图

专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