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官网获悉:8月24日至9月30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葡萄牙高校自费在读博士生可申请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家中有子女在葡高校读博的景鸿客户可以了解关注,毕竟拿奖金是其次,荣誉般的嘉勉更能给予孩子肯定。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生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评选相关情况如下: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含当天)的葡萄牙高校自费在读博士生(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在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布”的程序进行。根据《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驻葡使馆教育组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进行初审工作,并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5名人选,拟推荐名单将于2015 年10月 10日左右在驻葡使馆网站(http://pt.china-embassy.org/chn/ 或 http://www.fmprc.gov.cn/ce/cept/chn/)公示10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各馆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于2015年8月24日开通,所有申请人可于8月24日至9月30日登录该系统,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须向驻葡使馆文化处教育组提供两份书面材料(邮寄或送达均可),并将电子版申请人信息表(请在附件中下载)发到使馆教育组邮箱educhina@sapo.pt(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15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字样和申请人姓名)。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2015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注意事项》。
驻葡使馆文化处教育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文正
电 话:213928445
传 真:213928445
通信地址:Seção de Educação,Embaixada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Rua do Pau de Bandeira, Nº 11-13, à Lapa 1200-756 Lisboa,Portugal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葡萄牙大使馆官网
免费定制移民方案
全程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