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葡萄牙政府正式颁布了“黄金居留”签证新政,不仅新增了四种投资方式,还优化了“黄金居留”签证审批的相关细则。但由于相应的法律条文还没有确定下来,葡萄牙移民局决定暂停审理目前所有“黄金居留”签证申请,直到新的法规细则出台。
官方通告截图如下:
翻译如下:
内政部
出入境管理局
NO.72/DN/2015 号令
我在此声明我昨天颁布的第71/DN/2015号令,存在书写错误,即no. 3 of Law 63/2015 应该为article 3 of Law 63/2015。在行政程序法典第174条可见,我已经修正了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2007年7月4日颁发的no. 3 of the article 90-A, Law 23/2007法律,后经no. 29/2012号法律修改,已经被63/2015号法律取消。这个no. 3解释了负责黄金居留项目的内事及外事部政府官员制定的黄金居留的最低申请条件,停留期限和证明方式。继no 3之后,出台了11820-A/2012 和 1661-A/2013 法令,并批准了黄金居留程序手册。63/2015法律第三条取消了原来的黄金居留签证程序手册。这导致我们目前没有可遵循的黄金居留签证程序手册。由于法律第216条已体现关于最新黄金居留签证程序的细则将在90天内获批,我们须等待新的黄金居留签证程序手册。现在既没有最新有效的程序手册,也没有类似的规则可循,我们不能继续受理黄金居留签证的申请。鉴于如上所述,我们不得不暂停受理黄金居留签证申请,直到颁发新的黄金居留签证程序手册。截止6月30日已经受理完毕的黄金居留申请,只差最后一个文件,即移民局主管指令了。
专家观点:
景鸿集团专家分析,这个决定在于确保黄金居留项目的安全性,并确保移民局相关官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审理所有投资申请。新政出炉时,由于新增的四大投资渠道尚未公布具体投资细则,所以景鸿集团专家在早前就建议计划申请葡萄牙“黄金居留”签证的相关人士暂时优先选择中国投资者大众首选的房产投资方式。
现在虽然葡萄牙移民局暂停审理“黄金居留”签证,但是对打算或正在办理葡萄牙“黄金居留”签证申请的客户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一方面,根据之前的新政内容,葡萄牙“黄金居留”签证的房产投资细则并没有出现新的变动;另一方面,现在出发前往葡萄牙考察的客户仍然可以继续在葡萄牙移民局开档案并采集生物信息(打指模)。相关人士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先前往葡萄牙考察房产,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新的法律细则很快会颁布,相信这个暂停不会持续太久。”
葡萄牙购房移民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岁
2、在葡萄牙投资价值50万欧元或以上的房产,投资期5年
3、无任何犯罪记录
4、提供生活维持金:主申请人6060欧元,配偶或成年的随行家庭成员3030欧元,18岁以下的随行子女1818欧元
文/景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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