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
华侨、华裔、外籍华人等等称呼
他们身份上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吗?
他们在国外,能不能求助中国领事馆?
根据国侨办2009年制定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Q:中国留学生在外出生的子女是否是外籍华人?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因此,父母双方均为中国留学生的,在国外所生子女不具有外国国籍,不是外籍华人。
华裔的定义和外籍华人的差不多,都是定居在国外并取得中国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在外国出生并取得外国国籍的后裔。
华裔能求助中国领事馆吗?
由于华裔已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因此TA首先求助的应该是国籍所在地的国家领事馆,中国领事馆没有帮助TA的义务。正如有一家人从家乡迁移至其他城市生活,并取得当地户口,其子女后代归当地政府管,而不归其家乡的政府管理。
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1、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2、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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