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焦点] 拿香港身份「最重要的一关」

更新时间:2017-12-27 09:44    文章字体大小: | |
内容提要:内地人士移居香港后,不管通过哪种方式移居香港,内地人士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均须均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

2017年1月至9月,香港入境处处理了227506宗非永久性居民获准延期居留。作为香港居民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能享受到的相关福利自然有所不同。但是要一直维持居留身份还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一般视乎个人及家庭情况需求而选择。

内地人士移居香港后,不管通过哪种方式移居香港,内地人士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均须均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

通常情况下,如果你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你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老程于2006年申请香港投资定居,投资当时价值690万港币的房产,一家5口一起移居。移居香港后,老程在我们的协助下,安排3个孩子在香港读书,其太太也在香港长期定居陪读。但老程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内地和香港两边跑,7年期间在香港累积居住时间还不足一年。投资期满7年后,老程想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如何证明其“以香港为家”成为关键。但由于其太太和3个小孩过往居住香港时间较多,且房产、学校、水电生活日常单据等资料详细充足,在我们的专业协助下,老程一家5口最后顺利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可见,界定你是否“通常居住在香港”,得综合“你不在香港的原因、时间及次数”、“你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你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你的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生活所在地区”等方面衡量。所以在咨询专业人士之前,切勿气馁放弃。

什么情况不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一、你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1、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

2、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

3、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4、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

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6、以《领事关係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

7、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8、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二、在任何期间,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无论你是想继续维持香港居留身份

还是想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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