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香港强制性公积金(简称”强积金”或MPF)制度于2000年12月开始实施,是由私营机构管理的强制性供款计划。目的为协助日渐老化的就业人口为退休生活储蓄,因此,除获豁免人士外,
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会订立相关的政策,以保障社会老龄人口和“打工人”的退休生活,比如内地的社保机制,中国香港的强积金等。
而打算移居香港的您,当然也要及时了解一下香港强积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它和内地的社保有何区别!
内地社保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内地社保最重要的部分是养老和医疗,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区分为两类制度:
第一类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第二类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年满16周岁、不在读、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从2020年1月1日,在内地就业、居住和就读的香港居民,亦可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居民一样,可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社保待遇的合法权益!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
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按照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社保权益
以部分社保为例,如养老保险,参保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在退休后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身故。具体可以领多少养老金,与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余额以及养老金领取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等密切相关。
而医疗保险,雇员平日生病,可报销门诊、急诊及住院费用。而退休时,假如缴纳医疗保险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费。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等。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简称”强积金”或MPF)制度于2000年12月开始实施,是由私营机构管理的强制性供款计划。目的为协助日渐老化的就业人口为退休生活储蓄,因此,除获豁免人士外,凡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或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雇员及雇主双方须分别向强积金账户作出雇员有关入息的5%的供款(自雇人士也须定期向强积金计划做出供款,供款额为收入的5%),并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限制。
·雇员
供款日
一般而言,月薪雇员的供款日为每月的第10日。
供款期
雇主的供款,应从雇员受雇首日开始计算。但雇员享有免供款期,即他们无须为雇用期首30日作出供款,亦无须:
1、在免供款期后的首个不完整粮期(如雇员的粮期是一个月或少于一个月)作出供款;或
2、在受雇第30日的月份(如雇员的粮期多于1个月)作出供款。
根据规定,强积金计划成员年满65岁(符合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除外)才可提取由强制性供款和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累积的强积金。
当计划成员年满65岁,可选择以下其中一个方法处理强积金:
分期提取
一笔过提取
保留在强积金计划内继续投资
在以下6种特定情况下,计划成员可在65岁前提早提取强积金:提早退休、永久地离开中国香港、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额结余、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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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类:获全球百强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递交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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