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属于国际金融和贸易枢纽,高度国际化且拥有顶尖科研资源,营商环境也非常优越,是内地企业家拓展海外事业版图的“黄金跳板”!
而且,在香港税制十分简单,没有遗产税、利息税、资本税、营业税、销售税、增值税、赠与税以及资本增值税等,企业利得税仅8.25%,还实行地域税制,只有在香港赚取的收入才需征税。
也就是说,如果营商利润源自在香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才需要缴纳利得税,极大的节省了企业家及投资者的商业及财富成本。
但目前适合投资者、企业家这一类高净值人士申请的“来港投资计划”已经关停,而优才等人才计划对于申请人个人条件要求又较高,因此为了助力企业家赴港开展事业新篇章,景鸿另辟“新”径,推出了“香港卓越(商业)专才项目”,申请条件低、无配额限制、审批速度极快,大约投资400万*即可协助企业家拿到香港永居身份,实现赴港开拓事业新版图!
*在港没有公司的所需的投资。
香港卓越(商业)专才计划
香港卓越(商业)专才计划由“香港专才计划”衍生而出,针对在港有公司或者计划赴港开办公司的企业家及投资人群,并且申请人需要成为在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并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为当地该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作为申请的企业无论是初创企业,还是已成立多年的企业均可!
申请人办理香港卓越(商业)专才计划后,不仅收获了一家能够搭建跨境结构的香港公司,拓展国际市场,还可以合理规划税务。而且香港毗邻内地,企业主能够兼顾内地和香港的事业,及时抓住两地发展机遇。
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18岁以下未婚子女都可以获得香港居民身份,符合7年通常性居住条件后还可转香港永居,拿到香港特区护照,享受和香港特区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子女也不用远赴欧美留学就可以享受家门口的国际教育,满足条件后还有多种升学“捷径”可选,可谓是一举多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2、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具备一定的商业经验或成就;
3、需在中国香港特区成立公司并成为其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须能为本港的经济带来贡献;
4、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5、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6、无犯罪记录。
在港的自雇工作
聘用申请人的中国香港特区公司可以是已经在当地成立多年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该公司需有实际业务,有实体办公室。该公司须是由申请人持股拥有,这种情况下,才属于自雇形式。自雇的岗位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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