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经验移民拟考雅思五分以上才能申请

更新时间:2008-01-31 14:55    文章字体大小: | |
内容提要:加拿大移民部拟将推出的“经验类”移民,将要求申请人参加雅思考试,只有成绩达到五分或以上者才可以提出申请


 

加拿大移民部日前透露,未来将推出的“经验类”移民,将要求申请人参加雅思考试,只有成绩达到五分或以上者才可以提出申请,此项目计划在2008年夏天稍后推出,而该类别需要面谈的比例将不到1%,几乎可算是完全不需要面谈。阅读链接:新政策要留住人才资金要求低

 

据侨网消息,加拿大移民部与加拿大律师公会1月21日在温哥华开会时披露,移民部已经完成初步规划,将于2008年夏天稍后推出“加拿大经验类别”。“经验类”移民计划对语言的要求较为统一,所有人必须参加英语雅思考试,只有在英文的听说读写能力上取得移民部规定的6分或以上的评分(即雅思必须在5至6.9分),才可以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是国际学生,必须是在加拿大公立专上院校读过一年或是二年课程以上才符合资格,而只是来加拿大念语言的ESL学生,以及持工作签证的自雇人士等多类人士则不能申请。

 

根据移民部说明,申请人在语言评分项目上必须拿到6分或以上,相当于雅思考试必须取得5至6.9分成绩。由于将要求所有申请该类别的人士参加雅思考试,移民部预料在加拿大参加雅思考试的人士会增加25%,移民部也与各地主办雅思考试的教育机构联络,确定他们有足够的人力负荷增加的考生。

 

根据计划,学生必须要有一至二年以上在公立专上院校求学的经验,且在毕业后曾工作一年,工作的职业必须符合人力资源部所编定全国职业分类(NOC)中的O、A、B等三类别的职业。

 

如果是临时工作签证的外国劳工,则最低学历要求为中学或是学徒,申请时算起过去三年内有二年全职或相当于全职工作的经验。包括难民、面临驱逐人士、没有身分人士、及持自雇工作签证及ESL学生等几类,均不能申请该类别。

 

移民部确定这次新增类别,是一项既有人力资源再利用的计划,不会因为新增计划就增加人力及开销,该类别的申请将在美国水牛城的签证办事处处理,该办事处目前已有处理在加拿大持学生签证及工作签证者的移民申请。

 

另外,移民部代表在答复律师公会提问时说,未来该类别需要面谈的比例将不到1%,已几乎完全免面谈,如此可缩减申请时间。至于已申请人士是否一定要待在加拿大,移民部的答复是,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可随时返回原居地,并不要求一定要在加拿大停留。

 

移民部解释,持自雇工作签证人士之所以被排除在申请适用范围外,是由于很难判断他们的文件及资历的真假,而且他们可申请联邦企业移民,不需再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

 

根据移民部之前公布第一年计划处理的“加拿大经验类别”人数预计为一万人,有一千名是学生,如果申请人加上其家人应有二万人。

上一篇:移民在加拿大小城镇收入比大城市高 更容易谋生
下一篇:加拿大移民部:国际留学生可以申请校外工作许可

马上预约

免费定制移民方案

全程贴心服务
助您安枕无忧

广州 香港 深圳 北京 温哥华 多伦多 蒙特利尔 澳洲 希腊

广州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14楼

电话:(020)8396—3844 传真:(020)3888—0964

香港公司:中国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17楼

电话:(852)2369—1844 传真:(852)2369—2301

深圳公司: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西翼22楼

电话:(0755)8246—3844 传真:(0755)8246—3664

北京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5楼

电话:(010)8587—8244 传真:(010)8587—8277

温哥华(北美洲总部)公司: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列治文三号路4000号时代广场六楼#6205-6230

电话:(604)304—8844 传真:(604)304—2844

多伦多公司:57 Hoseyhill Crescent Toronto, ON Canada M1S 2X3

电话:(416)569—9084 传真:(416)754—3009

蒙特利尔公司:14 Du Cygne, Gatineau, Quebec Canada J9A 2Z7

电话:(613)222—3769 传真:(819)772—8886

澳洲公司:Suite 406, Level 1 39 Kingsway Glen Waverley VIC 3150

电话:61-3-96779500 传真:61-3-96212080

希腊公司:Voulis 14, 10563, Syntagma, Athens

电话:+30 2102208688

Copyright © 广州景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08123121号| 粤公境准字[2012]009号 | 粤公境准字[2012]036号 | 京公境准字[2009]0003号
未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 sitemap地图

专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