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有移民加拿大意向的申请者心中都有这样的疑问。
根据《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 (The Charter),每一名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任何人不能被强制要求必须待在加拿大境内某处。
那通过省提名移民加拿大后,是否可以移居其他省份居住、工作?
其实,各省政府的省提名计划就是希望让通过的新移民移民加拿大后留在该省定居生活,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在通过省提名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可能会签署一份「意向在提名省份定居」的信,甚至有的身份签署的不是意向信,而是承诺。
那么,这不是跟《宪章》所说的自相矛盾吗?
并不是。如果你在收到省提名以后,在申请永居身份处理和批准期间搬到其他省份,你的省提名会被撤回,因为在获得“枫叶卡”之前,您还不受《宪章》所保护。
虽然获得永居身份后需要在提名省呆多长时间,在当地法规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除非拥有正当的理由证明自己和家人需要移居别的省份,否则有可能影响永居身份的续签,以及往后入籍等申请。因此小编在此建议,各位移居别的省份前,要慎重!
那么,哪些移民方式
可以在加拿大境内自由定居?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
申请要求:
申请人在过往10年期间至少拥有有1年连续不间断的工作经验(符合NOC 0、A、B类别)
语言至少达到CLB7或以上(英语或法语)
拥有高中或以上的学历
满足资金要求(有就业安排者无此要求)
评分达到67分,总分100分
当地时间7月24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公布了加拿大移民“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的第 122 轮抽选结果。本轮最低抽选分数为459分,共有3600名申请人获邀申请永久居民。对比上一轮抽数,分数降低了1分,获邀人数持平。而自6月份以来,“快速通道”抽选分数已下降了11分,可见邦政府希望吸引更多优秀的申请人能够被抽选上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
申请要求:
递交申请前5年中至少拥有2年在文化、艺术或体育领域的相关经验:
过去5年中有2年的自雇经验(此2年无需连续)
过去5年中有2年参加世界性活动的经验(此2年无需连续)
过去5年中有1年的自雇经验及1年参加世界性活动的经验(此2年无需连续)
并计划到加拿大以自雇形式从事此方面的工作;
满足评分表35分或以上;
拥有基本的英语或法语能力;
证明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持全家人到达加拿大后至少1年的生活费
虽然此项目规定申请人需要在文体艺方面有自雇经验,看似对职业要求限制较大,但实际上其所涵盖的职业范围相当广,包括:平面/室内/3D/时装设计师、自媒体作家、音乐/舞蹈老师、健身/瑜伽教练、画家、翻译员、制片人、导演、网红主播等等均属于该范畴内,且无年龄、资产、管理经验等的要求,配额充足,审批快速,一步到位取得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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