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在海外定居者需注销国内户口的新闻备受关注。景鸿集团就此热点事件咨询上海有关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Q:什么情况下需要注销户口?
A:
1、加入外国国籍者;
2、持有外国绿卡(即永居身份)者;
3、5年内在国外逗留30个月及以上者。
Q:那取消的是哪种身份证明?
A: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士,需在国内进行户口注销,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Q:我现在在国外,来不及回上海注销户口怎么办?
A: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于在国外定居的情况,会强制注销其户口。
Q:注销后该如何恢复国内身份?
A:即使现在注销了国内身份也无需过于担心。华侨(持中国国籍)满足以下两个申请条件,可前往本市市侨办恢复国内身份。
1、在本市注销常住户口出国定居的华侨;
2、申请人最后一次入境时间到申请前已在国内连续居住满2个月,或申请前一年内在国内居住累计满4个月。
具体恢复流程目前暂未公布,预计得在2018年5月1日后才公布。届时请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Q:如果我在国外出生,可以申请国内身份吗?
A:在国外出生的人士,若其父母或配偶在国内有户口,也可以申请国内身份。
以上信息供大家参考,新规实施范围目前仅限于上海。景鸿集团将会持续关注最新动态与大家分享。若您还有其它疑问,可联系景鸿顾问或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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