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直是中国人民最热衷的移民国家之一,而加拿大良好的福利政策是其重要的吸引力之一。今天,景鸿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了加拿大政府究竟都有哪些逆天的福利。
1. 员工保险计划
该计划包括了生病给付,其给付金额是个人周平均投保薪资的一个百分比(如: 55% ),另有最高限额之限制。最多为 15 个星期,有 2 周的等待期。此项为应税所得。
2. 工人津贴
由省政府管理,支付给因职业上而造成的意外或疾病致无工作能力的补偿(类似于中国的工伤保险)。金额因省而异,一般来说最高能给付是拿回家的所得( take-homepay ,指所得总额扣除所得税及其他扣除额后的金额)的 90% ,此项是免税所得。
依性质而言,生病给付及失能给付在家庭长期理财规划而言都不会有所帮助。而老年给付计划、加拿大及魁北克退休金计划、在家庭长期理财规划而言,则是有帮助的。
3. 养老金
资格:
* 年满 65 岁
* 年满 18 岁以后居住在加拿大至少 40 年。
* 1952 年 7 月 2 日以后出生,并且在1977 年 7 月 1 日以前居住在加拿大的人,则仍适用旧法:在申请老年给付并核准前居住在加国至少 10 年。
若是不符合全额老年给付者,只要在年满 18 岁以后在加国居住至少 10 年以上,仍可申请部份老年给付。每居住一年可以请求全额老年给付的 1/40 。若个人居住在一个或多个与加国有双边社会福利协定的国家,也可以视其居住情形计算最低居住年限要求。加国与至少 27 个国家有此方面的协定。除了老年给付计划,保证补足收入计划是依收入情况来核发。已婚的申请者,其配偶的收入也要列入考虑范围。
GIS 的给付金额由以下二比率中取其一:
* 此比率适用于单身老年金者、以及已婚的老年金者,他的配偶正在 OAS 或 SA ( Spouse’sAllownace )配偶津贴。
* 此比率适用依法结婚,或系普通法所称之夫妻,其中夫妻双方各为老年金人士,或其中一人老年金,而另一人正在 SA ( Spouse’sAllownace )配偶津贴。
若某老年金的人,需要的是部份老年给付(可能是居住年度不足), GIS 可以弥补全额老年给付与部付老年给付的差额。根据收入情形,配偶津贴也可以发给老年金者的配偶或丧偶的配偶。申请人必须年龄在 60 岁到 65 岁中间,并且符合居住年限的要求。OAS 老年给付金额每季会列示出其指数来,以配合及反映消费者物价指数之增加。
在所得税法上之考量,除了 GIS (保证补足收入额)及 SA (配偶津贴), OAS (老年给付额)是应税所得。此外,高所得的老年金人士,在超过某一所得水准时( 1995 年是 $53215 ),还需付还净所得的 15% 。此付还的部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由收入中扣除。OAS 之给付一定要填表申请。只允许一年的可追溯期,当事人要补申请才会有。
4. 加拿大及魁北克的退休金计划
此退休计划是与收入有关系的,年满 65 岁,可以平均工资所得的 25% 。针对家人死亡或失去工作能力,也是有补偿计划可以请补偿金。不像 OAS (老年给付计划)之金额来源是来自一般的税收, CPP 及 QPP 的资金来源是所得者由其每年应计退休金之收入中强制供款,历年累积而来的。所有CPP 、 QPP 退休金给付是不要考虑其他收入的。一般而言,年满 18 岁到 69 岁,所得超过最低限额(每年基本免除额)者,都适用。
退休金计划 Pension Plan ( CPP ) :除魁北克省以外,加拿大各省都实施加拿大退休计划。加拿大退休计划是一项公共保险计划。加拿大居民在每月的收入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退休金供款,在退休后或身体长期有障碍的时候,就可以通过这项计划得到补助。退休金必须付税,申请者不管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可以得到。魁北克省有自己的计划,称作 " 魁北克退休计划 " – Quebec Pension Plan。
5. 失业金
如果加拿大居民(绿卡或者公民)在一年中连续工作了半年,因为失业、患病、生孩子或领养孩子而不能继续工作,通过全国性的就业保险计划便能获得此项临时收入。现行政策规定,在过去一年中连续工作 910 小时,失业了即可领到这笔钱,通常是你原月薪的 56% ,可连续拿十个月。申请补助须到加拿大政府就业中心,也就是办理社会保险卡( SIN CARD )的地方。注意有几种情况你将拿不到失业金,一是由于你犯严重错误而被老板开除,二是由于你自动辞职。
6. 医疗保健福利
政府每年拨款约 48 亿加元于医疗保健福利上,平均每名加拿大人分享。各省都提供价廉且优质的保健计划(曼省免费参加)。除牙科和眼科外,病人看医生,不须支付诊金、化验费、住院和手术等费用,只须支付处方类药费。
如果你的家庭医生认为你需要住院,甚至手术,不论手术大小,一切费用全部由医疗保险计划负责。在住院期间,病人的伙食、药费等都不用自己支付分文。 65 岁以上的老人和领取社会救济的人,其处方药大部分为免费提供。
7. 假期
加拿大政府规定:全职雇员在工作一年后可获每年两周(十个工作日)有薪假期;连续工作五年后,可获每年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雇员不得因为怀孕而遭解雇。此外,还可获得无薪产假,继续保有其退休金或医疗计划,并于产假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岗位。产假中,产妇可申请就业保险 EI。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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