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据报道,加拿大新《入籍法》中的部分重要条款从8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就应提供完整资料,并同时递交《居住问卷》,详细列出进出加拿大的时间,填写不完全的申请表格入籍官将可以直接拒签。
《深圳商报》2014年8月7日
【报纸】加拿大新《入籍法》逐步生效——专家建议符合入籍条件应尽早申请
深圳商报记者 李 治
据报道,加拿大新《入籍法》中的部分重要条款从8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就应提供完整资料,并同时递交《居住问卷》,详细列出进出加拿大的时间,填写不完全的申请表格入籍官将可以直接拒签。
报道还提到,加拿大在原有的30名入籍法官的基础上,将新增450名经过专业训练的入籍申请决策专员,代替前者的决策工作,使申请处理过程从原来的三部曲变成一步到位,提高效率。此外,被拒签的申请人有权上诉至联邦法院以上的更高法庭。
据了解,不完整的申请以后将由入籍办公室收件处的工作人员以直接拒签的形式拒收,不需再通过入籍官员,申请人将不得拿回申请费用和所有的申请文件。这使入籍法官不必再浪费时间在补交材料上,将能加快审批速度。
至于《居住问卷》,以前往往一般只会要求有出境记录的申请人通过信件补交,现在要求和申请表格同时递交,主要是为了打击在居住时间上造假的申请者。景鸿移民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王竞表示,由于在加居住时间是入籍的重要标准,所以建议申请人到国内出入境管理机构打印一份出入境记录,在递交《居住问卷》时附上,有助于加快审批。
此外,在今年6月19日正式完成立法的加拿大新《入籍法》中,还有另外几项改变是引起很大关注,但移民部并未公布生效时间的。例如入籍居住要求由在4年内住满3年改为6年内住满4年、增加对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意愿”的评估、要求提供英语成绩的申请人年龄段由18~54岁改为14~64岁等。
对此,王竞表示新《入籍法》的条款落实有的是立即执行,有的是几个月,有的可能要1年,这取决于加拿大政府的内部操作,目前并没有明确公布何时递交的申请要完全按新规定处理。她建议:“在目前的过渡期,申请人应尽量按照新规定递交入籍申请。不过目前按照旧规定的居住条件递交的申请移民部仍然是收件的,但申请人必须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