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的医疗制度简介
更新时间:2013-08-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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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匈牙利在1990年以前实施基本国家医疗补贴,此后开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经运行15年。
匈牙利在1990年以前实施基本国家医疗补贴,此后开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至今已经运行15年。
匈牙利实行法定医疗保险。通过法律规定公民要参加医疗保险。1990年起建立社会保险基金。1992年,社会保险基金明确分为两部分,即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费用作为一个特殊税种,约占工资的11%左右,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然后划拨至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无业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政府预算另行列支。
参保人主要分三类,正常缴纳保险税的居民;除保险税外,还要购买商业保险的高收入人群;不缴纳保险税、由国家补贴的困难人群。
目前,匈牙利医疗服务主要有3个层次,第一层次全科医师与家庭医生;第二层次综合性门诊和专科门诊;第三层次住院医疗。每个医生都在卫生部和医师协会备案。家庭医生作为“守门人”的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由家庭医生来决定患者是否应去门诊或住院。医院有国家、地区、教会和私人性质,医疗保险根据医院的治疗水平,与医院签订协议,且18岁以下儿童、18岁以上大学生以及退休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
医疗保险对这3个层次的医疗服务,有着不同的支付手段。对于家庭医生,按照其负责的居民数量领取费用;门诊根据接诊量按病种付费;住院按病种付费,不同疾病有不同的难度系数,类似于点分制付费法。
医疗保险筹资比例为15%,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4%,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要个人全部负担15%的费用。目前全匈牙利约有1000万人,基本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只有390万人缴费。18岁以下儿童、18岁以上大学生以及退休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无业家属由亲属代替缴费。参保患者发生在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范围之内的就医行为不需要承担费用,但按照西方习俗,需要给医务人员小费。除了正常的医疗服务报销外,医疗保险基金还承担以下费用:14岁以下儿童生病,父母有权利留一位在家照顾,期间工资由基金支付;妇女怀孕期间,前后半年由保险补贴个人收入的70%;妇女生育时如果已参保超过6个月,等孩子两岁时可得到保险支付每月不超过8.3万福林(约合830美元)的儿童养育补贴; 参保人病退又未达到62岁退休年龄,其参保费用由医疗保险承担,超过62岁后费用由养老保险部门负担;
由于缴费人少,享受人多,每年支出已达到150亿福林(约合1.5亿美元),单纯的依靠参保人缴费已经无法满足支出的需求。因此匈牙利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开源节流。
中央预算对医疗保险进行补贴。每年约40亿福林,占到医疗保险支出的25%以上;制药企业的某一药品销售额和销售量达到一定程度后,要返还一部分收入给医疗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