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香港优才计划对居住要求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但要求申请人满足“通常居住于香港”的条件。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与香港保持一定的联系,例如定期入境香港,至少半年入境一次,以证明其居住意愿。此外,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其与香港的联系:
1.子女在港读书:
-如果申请人的子女在香港接受教育,这可以作为居住证明。
2.在港工作:
-如果申请人或其配偶在香港有工作,可以提供工作合同和强积金记录等作为证明。
3.在香港有商务交流:
-商务活动或受雇于香港公司,或在香港创业,都可以作为居住证明。
4.在香港有惯性住所:
-拥有在香港购买或租赁的住所,提供住址证明等。
5.保险证明:
-在香港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合同。
6.香港信用卡证明:
-香港信用卡的刷卡记录。
续签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展示其在香港的居住情况和对香港的贡献。通常,续签模式为“3+3+2”的形式,即首次续签可以获得3年的逗留签证,接着是3年逗留签证快到期前办理,最后在满足7年通常居住于香港的要求后,可以申请香港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居住要求有一定的灵活性,但申请人应避免长时间离港,以免影响续签申请的审批。如果离港时间超过183天,申请人需要向入境处提供书面解释。因此,保持与香港的联系并定期入境是推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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