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通过“香港优才”或“香港专才”等计划移居香港的人士,需要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方可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怎样才算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呢?一天都不能离开香港吗?
其实,这里所说的“通常性”居住要求并不代表要一直居住在香港,入境处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居住满多少天才算达到要求,而且香港入境事务处在审核申请人是否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范围相当“宽松”,通常会考量申请人:
1、不在香港的原因;
2、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
3、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4、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5、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是否合法、按时报税;等。
如果居住不满一半的时间,需要向其提供合理的解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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